北京市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北京市2006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有关处,各支、大队:

按照北京市统计局提供的2005年本市城乡居民生活情况和职工年均工资有关数据,现就2006年本市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金额有关计算标准作以下调整:

2005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53元;

2005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13244元;

2005年北京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860元;

2005年北京市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5515元;

2005年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2808元。

特此通知。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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