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条件下债务可以免除?债务免除的特点有哪些?

什么条件下债务可以免除?

  1、免除须以意思表示为之

  免除在性质上一般认为属单方法律行为。它仅依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而发生效力,不以债务人的同意为必要。免除既为债权人放弃权利的意思表示,则民法关于意思表示的规定,在免除中应予适用。

  2、免除须向债务人为之

  向第三人为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发生免除的法律效力,债的关系并不消灭。例如,债权人与第三人约定抛弃对债务人的债权,而由第三人给予适当补偿。在此情况下,仍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另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的关系才能消灭。当然,免除的意思表示可以向债务人的代理人为之。

  3、债权人抛弃债权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免除为单方法律行为,自向债务人或其代理人表示后,即产生了债务消灭的法律效力。因此,一旦债权人作出了免除的意思表示,即不得撤回。

  4、债权人须有处分能力

  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因而需要免除人具有处分该项权利的能力,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得为免除行为;无权处分时,也不发生免除效力。债权人被宣告破产时,因债权人不得任意处分其债权,故不得为免除的意思表示。债务人因纯获利益,且债务人的处分能力与免除的效力无关,所以即使债务人行为能力有欠缺,免除仍可成立。

债务免除的特点有哪些?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定的形式。免除债务不必有特定形式,口头、书面,明示、默示都无不可。比如债权人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债务人不必再履行债务,是以明示方式免除债务。而债权人不对债务人主张债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也产生债务免除的后果。

债务免除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这里要注意的是,第一,这个债务免除必须债权人对债务人做的意思表示,其他任何第三人做这个免除的意思表示是没有用的;第二,免除是债权人自由支配自己权利,是个单方意思表示,不需要经过债务人同意。第三,免除可以附条件或者附期限,譬如说李雷借了一笔钱给韩梅梅,李雷可以约定韩梅梅只要一年不吃小龙虾,那债务就不用还了,那么韩梅梅只要满足这个条件,这笔债务就真的不用还咯。第四,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必须是要通知到债务人,债权人随便和其他任何人说说这是不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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