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超过有效期还能起诉吗?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欠条超过有效期还能起诉吗?

  可以起诉的。

  一,欠条不是药品食品,没有有效期,没有过期作废,过期失效的说法。

  二,欠条有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起诉,法院不受理,受理了,立案审判也不能胜诉。

  三,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断事实是催讨,付息,签订延期还款协议,都必须要有证据才能中断诉讼时效。从中断的日期算起没有超过两年就没有失去诉讼时效,诉讼是能胜诉的。

  四,即使过了诉讼时效,欠条的胜诉权利已经失去,但是欠条的实体权利依然存在,对方还钱给你,依然可以接受,有帐抵扣依然可以抵扣。欠条存在作废,不存在失效。

欠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所谓欠条的有效期在法律意义上的表达应当是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

  “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已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欠款日期之日计算,对没有注明履行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欠款人出具欠条的次日起算。

  在上述期限内不主张权利的,则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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