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给丈夫,能否要求其妻子承担还款责任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是需要双方共同偿还的,夫妻生活过程中,难免会有对外借钱的情况。但是有的情况是丈夫瞒着妻子对外借钱,那么这种的时候,妻子是否需要对该笔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呢哪些情况双方需要一起承担还款责任呢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借款给丈夫,能否要求其妻子承担还款责任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如果借款是用于夫妻之间法人共同开支则妻子需要一起还款。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哪些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一条规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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