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赔偿问题

是否赔偿问题

我去年11月开车撞了一个人,造成他右胳膊骨折。我支付了他全部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现在他说右胳膊一到下雨天就疼,要我赔偿。他提出的数额太大,我接受不了,请问我必须要赔吗他这种情况有什么标准可以参照吗。当时没有报案。

律师解答:

让对方去鉴定,鉴定不下来不用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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