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那么,哪些民间借贷不受法律保护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一、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

二、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三、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按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四、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

五、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合同。

六、高利贷利息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的知识,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可以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或者直接帮您摆脱法律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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