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10-10 生效日期: 2001-10-10 发布部门: 省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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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调整营业税税率的娱乐业范围的通知》规定,自2001年5月1日起,按20%税率征收营业税的娱乐业范围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包括夜总会、练歌房、恋歌房)、音乐茶座(包括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如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等)。
相关法规:地方税务局 娱乐业 广东省 广州市 明确 番禺区 税率 范围 营业税 调整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