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时未约定利息,起诉时要求能否获支持呢以下是相关问题的分析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问:
我于去年借给同事小张现金10000元,他也给我打有,但借钱时未提利息,欠条上也没有说明。经我多次催要后,小张一直拒绝偿还,现在我准备向法院起诉他,问:我起诉时若向他一并主张利息,法院是否会支持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由此规定可知,因你在借款时没有和债务人小张约定利息,且借条上也没有明确约定,你在向法院起诉时,若要求对方偿还利息,在对方也拒绝付利息的情况下,法庭是不会支持你请求。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会支持从你起诉之日起的利息请求。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