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车遭处罚 自焚摩托来

中国法院网讯 无证驾驶受到处罚的王德林,不顾民警拦阻,竟用打火机点燃了自己的摩托车,以极端方式来对抗处罚。近日,北京房山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王德林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02年8月的一个下午,刚喝完酒的王德林驾驶摩托车回家,车刚行至一路口,王德林即被在该路口设卡检查机动车的值勤民警拦了下来。民警要王德林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可他随身却没有带这些证件,值勤民警让其回家取证件,否则将要依规定暂扣摩托车。四十分钟后,王德林急急从家中取来行驶证,可驾驶证却没有拿来,原来这车是他刚从朋友手中拿来,手续还不完备。依相关规定,民警对王德林作出暂扣车辆的处理决定,在开具凭证后让工作人员将摩托开进停车场。王德林气恼之下,不顾民警的拦阻,强行拔下油管,用打火机将车点燃,大火之下摩托车很快被烧毁。王德林当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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