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醉酒驾

即日起至年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醉酒驾车一律拘留15天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我市交警部门将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对酒驾、醉驾人员将严格按照“五个一律”的标准进行处罚。

据介绍,我省近期连续发生了多起酒后、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件,造成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省公安厅交管局决定,从1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驾专项行动。在此期间,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酒驾、醉驾的查处力度,除高密度进行路查路检外,对此类违法人员的处罚将实行“五个一律”: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记满12分,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处罚。对查处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酒后驾驶人员,将抄告其单位和本级纪检监察部门,并建议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等。

另据了解,10月27日、29日晚,我市交警部门两次集中查处酒驾、醉驾,共查获了103名此类交通违法人员。市公安交警支队表示,查处酒驾执法将“零容忍”,即无论涉及什么人,不管什么理由,都将从严处罚,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不处罚、从轻处罚或者为酒后驾驶违法人说情的,将严肃追究民警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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