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中的两线三区是什么意思

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生效,民间借贷新规定出现了两线三区的划分,那么民间借贷中的两线三区是什么意思下文为大家详细介绍。

民间借贷中的两线三区是什么意思

民间借贷这一约定俗成的称谓由来已久,为广大群众所熟知,但此前尚未有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作出界定。而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首次以司法解释方式明确规定了民间借贷的内涵,更对借贷利率划定了“两线三区”。

“两线”指的是年利率24%的司法保护线和年利率36%的高利贷红线。即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不予以保护。对出借人起诉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上限是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年利率24%的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对于年利率24%至36%之间的利息,借款人已经支付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干预。

“三区”指:

①司法保护区,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此时约定的利率合法有效,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②无效区,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③自然债务区,即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在年利率24%至36%之间,法院对出借人起诉主张该区间部分利息的,不予保护,但是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司法不再干预,借款人抗辩要求返还或折抵该部分已支付利息的,法院同样不予保护。

法院提示广大群众,在面对民间借贷时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注意收集保存有关证据。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写明出借人、借款人、借贷金额、期限、利率等重要内容;尽量通过银行转账、电子汇款等方式交付款项,并注意保存相关转账凭证,更好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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