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民间借贷与诈骗行为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投资也成为寻常百姓热议的话题,除了股市、楼市,民间借贷的市场也异常火热,但由于没有相关法律的规范,没有国家政策的引导,民间借贷行为引发大量纠纷案件,有的甚至转变成刑事案件。这类案件的模式基本上相同,都是由一家投资公司与社会上不特定的主体签订(约定借款利率及还款时间),然后这家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将筹得资金用于投资,而一旦投资对象出了问题投资公司就无法按借款合同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于是借款合同另一方便会联合起来集体诉讼或者去公安机关报案。

“不还钱就进监狱”是许多民间借贷纠纷中债权人的想法,但这不符合法律的逻辑,因为民间借贷行为与刑事诈骗行为是有本质区别的。首先,两种行为人在主观意图上是完全不同的,民间借贷行为的借款人没有将借款据为己有的意图,有明确的还款目的及还款行为,不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完全是由于客观原因。而诈骗行为人主观上就是想将钱款占为己有,自始至终就没有还款目的,更没有还款行为,其伪造投资项目、假借借款合同让受害人自愿交出钱款;其次,如何判断两种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呢,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应首先核实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可以通过网络工商查询的方法,然后尽可能详细地考察借款人投资的项目以便预测自己出借钱款的风险,其实借款利率的高低本身也反映着借款的风险,高回报一定潜在着高风险,所以“勿贪心”是防骗的先决条件。而以借款为名的诈骗行为肯定是禁不住推敲的,只要出借人稍加询问就会漏洞百出;

为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已出台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并已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对民间借贷行为的主体、借款形式、利率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相信民间资本定会在法律的护航下健康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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